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博士、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

发布者:学位发布时间:2023-09-04浏览次数:5438

各研究生培养单位:

2023年下半年博士、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即将开展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时间安排

1.学位论文答辩截止日期:202312月6日。

2.各院(部、中心)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会议日期:2023年12月12日前。

3.向研究生院报送各院(部、中心)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议截止日期:2023年12月14日。

二、答辩审核安排

1.统招博士、硕士研究生的答辩登记、审核由研究生院培养科负责,具体安排以培养科的通知为准,答辩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6日。

2.单证硕士(只有学位证)、仅学位答辩(含二次答辩)学生的答辩登记、审核由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负责。此类研究生的答辩登记、审核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30日(答辩前一周必须报送审核材料),完成答辩的日期为2023年12月6日。

三、学位论文评审要求及时间安排

1.博士研究生务必于2023年10月9日前同时登陆开云手机入口,开云(中国)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(http://gsgl.gzu.edu.cn/sso/login)、开云手机入口,开云(中国)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(http://210.40.7.236/home/stulogin)上传送审论文(盲评版学位论文)。2023年10月13日前导师及学院完成论文评阅审核,2023年10月17日前由学院上传至教育部学位中心学位论文质量监测服务平台,由校学位办审核后送双盲评审。

2.硕士研究生务必于2023年10月13日前同时登陆开云手机入口,开云(中国)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(http://gsgl.gzu.edu.cn/sso/login)、开云手机入口,开云(中国)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(http://210.40.7.236/home/stulogin)上传送审论文(盲评版学位论文)。2023年10月25日前导师及学院完成论文评阅审核,由校学位办审核后统一送双盲评审。

四、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、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中相关模块填写要求

1.全体博士、硕士研究生,在论文评审通过后应登陆开云手机入口,开云(中国)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(http://gsgl.gzu.edu.cn/sso/login)、开云手机入口,开云(中国)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http://210.40.7.236/home/stulogin)进行答辩申请。

2.全体博士、硕士研究生按各自培养单位要求的时间同时登录开云手机入口,开云(中国)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、开云手机入口,开云(中国)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完成基本信息填写、答辩申请、学位申请等工作。

3.开云手机入口,开云(中国)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操作方法将另行通知。

五、特别说明

1.本次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待论文评审通过后,须填写答辩申请(请务必认真填写完每一项内容后再提交,特别是论文发表及科研情况要据实填写,各培养单位要针对此项做严格的答辩审核),答辩完成后由答辩秘书录入答辩结果即可进入学位申请环节,填写完整的学位申请书后再提交。

2.填写学位申请书时,统招博士、硕士上传的照片务必和学信网保持一致,单证硕士(只有学位证)请务必上传蓝底照片。

3.各培养单位需提前准备好本批次申请学位学生的小二寸纸质照片(和学信网保持一致),以用于学位证书制作,单证硕士(只有学位证)提供小二寸蓝底纸质照片,提交时间将另行通知。

六、学位申请材料报送要求

学位申请材料应包括:

1.答辩系列表1份(带表决票的原件);

2.学位申请书1份;

3.毕业生登记表1份;

4.学位论文(博士论文2本,硕士论文1本);论文电子档请学生登录开云手机入口,开云(中国)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(http://gsgl.gzu.edu.cn/sso/login)或开云手机入口,开云(中国)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http://210.40.7.236/home/stulogin)下载最终定稿的学位论文。

(本次答辩但不申请学位的学生请勿报送材料;若报送无关材料,材料丢失后果自负。请各培养单位提前准备好本批次所有学生的学位申请材料,报送时间将另行通知。)

请各培养单位严格按以上安排和要求,做好学位申请的有关工作,制定本单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的具体方案,明确各阶段的时间要求,按期将相关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,逾期不予受理。

特此通知


附件:开云手机入口,开云(中国)XX学院XXXX年X月申请博士硕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议.xls

开云手机入口,开云(中国)研究生院

2023年9月4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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